儿童权利的核心,不止“不被伤害”
问:我们常说的儿童权利,具体到底包含哪些内容? 答:根据联合国《儿童权利公约》,儿童拥有四大核心权利: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。前三项说出来大家都懂:生存权是保证孩子吃饱穿暖能看病,发展权是给孩子提供学习成长的空间,受保护权是保护孩子不被虐待、不被伤害。唯独参与权,大部分家长都觉得“这是什么东西,孩子懂什么,需要什么参与权?”
为什么说参与权是最容易被扼杀的儿童权利
问:孩子年龄这么小,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吗?让他参与,会不会把孩子惯坏,变得越来越任性? 答:这里要纠正一个很多人的误区。儿童参与权不是说凡事都要听孩子的,也不是让不懂事的小孩替全家拍板大决定。公约里说的很清楚,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成熟程度,尊重他对涉及自身事务的意见。什么意思?举个例子,冬天出门,你不用问三岁娃“你要不要穿羽绒服”,你可以拿出两件厚度合适的羽绒服,问他“你要穿蓝色的还是黑色的”。这就是尊重他的参与权。装修儿童房,你不用让七岁娃选户型,但你可以问他“你想要墙壁刷成蓝色还是黄色,你想要放书桌还是放帐篷”,这就是尊重。你什么都替他选了,一句“我都是为你好”堵回去,那就是实打实的剥夺了属于他的儿童权利。
尊重儿童权利,从三件小事就能做起
